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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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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縣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局中心大道路燈LED節能改造項目招標公告
文章來源:     發布時間:2018-07-20 16:20:14    點擊數:0

 

攸縣正泰招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受攸縣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局的委托,對攸縣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局中心大道路燈LED節能改造項目進行采購,現將采購事項公告如下:

一、采購項目信息

1.1項目名稱:攸縣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局中心大道路燈LED節能改造項目

1.2政府采購編號:攸財采計【2018】62號  委托代理編號:YXZT-HW/2018/47

1.3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1.4采購預算:180萬元

1.5項目概況:城區中心大道從上云橋電子眼入城口至城南五里牌連接線口,全長約9.3公里,現共有9米單臂路燈69桿、11米雙臂路燈225桿、9米雙臂景觀路燈28桿、11米單臂路燈96桿,該段道路是橫穿縣城最長、車流人流最多的主干道。路燈建設年限長,路燈設施損壞、老化情況嚴重,路燈照度嚴重不達標,是重大車禍高發路段。該段路燈的改造修繕工作迫在眉睫。

本次改造擬將現有鈉燈燈頭全部改造成LED節能燈頭,并對路燈燈桿進行全面的刷漆、修繕。采購項目清單、配置、規格型號等具體技術要求詳見招標文件第八章《技術規格、參數與要求》。

二、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2.1投標人基本資格條件:

    2.1.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投標人基本資格條件

    ①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④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⑤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⑥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2投標人特定資格條件:

   (1)投標人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三、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地點及方式

3.1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及地點:有意投標的投標人于2018年7月23日至2018年7月27日(節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攜帶以下資料原件和一份加蓋公章的復印件(復印件須按以下順序裝訂成冊)株洲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一樓交易大廳招標代理公司處購買招標文件:

①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其社保繳納證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及其社保繳納證明);

② 營業執照;

③ 稅務部門出具的近三個月(2018年4月、5月、6月,下同)依法繳納稅收的證明,或者委托他人繳納的委托代辦協議和近三個月的繳納證明,或者法定征收機關出具的依法免繳稅收的證明原件。

 社保機構出具的近三個月的社保繳納證明由社保機構出具的依法免繳保險費的證明;

⑤ 資質證書。

3.2獲取招標文件的方式:指定地點購買。

3.3招標文件售價:肆佰元整,現金支付,招標文件售后不退。

四、招標公告期限

4.1招標公告期限: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7月27日(節假日除外)。

五、投標截止時間和開標時間及地點

5.1投標截止及開標時間:2018年8月13日9 時00分(北京時間)。

5.2開標地點:株洲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六樓指定開標室(株洲市天元區牛家牌路111號)。

六、投標保證金

6.1投標保證金遞交方式: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將投標保證金貳萬元從其基本賬戶轉(匯)入投標保證金的托管賬戶管理,以現金方式和非投標人單位賬戶提交的投標保證金無效。

七、質疑和投訴

投標人認為招標文件存在歧視性條款的,應在購買招標文件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本代理機構提出。如對質疑答復有異議,可向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投訴。

采購人:攸縣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局

地  址:攸縣東城新區發展中心主樓14樓1461室

聯系人:陳先生

聯系電話:18974167739

招標代理機構:攸縣正泰招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攸縣聯星街道楓嶺大道景秀家園門面房3C棟103

聯 系 人:艾先生   郭女士  

聯系電話:0731-24259173、17336612698

監督部門:攸縣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   

地    址:攸縣發展中心主樓1116室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