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非現(xiàn)場執(zhí)法不停車檢測系統(tǒng)與治超綜合管理指揮平臺設備采購項目公開招標公告
湖南聚興順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益陽市大通湖區(qū)公路管理局的委托,對大通湖非現(xiàn)場執(zhí)法不停車檢測系統(tǒng)與治超綜合管理指揮平臺設備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投標人前來投標。
1、采購項目名稱:大通湖非現(xiàn)場執(zhí)法不停車檢測系統(tǒng)與治超綜合管理指揮平臺設備采購項目
2、項目編號:政府采購編號:大財采計[2018]0408號
委托代理編號:HNJXS2018-021
3、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4、采購預算:2268202.00元
5、采購內(nèi)容:大通湖非現(xiàn)場執(zhí)法不停車檢測系統(tǒng)與治超綜合管理指揮平臺配置包含電子不停車超限檢測系統(tǒng)檢測設備、配套管線安裝;路面改造、土建工程及相關計量裝置等。
6、投標人資格要求:
6.1、投標人基本資格條件:投標人需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基本資格條件,并提供以下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復印件。
(2)具有社保登記證或由社保機構出具的近3個月社保繳納證明。
(3)提供參加政府采購采購活動前三年內(nèi),在經(jīng)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授權委托人身份證明(原件)。
6.2、投標人特定資格條件:
(1)投標人應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電子衡器或計量器具制造商。
(2)投標人擁有省級或以上行政職能部門頒發(f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器具型式批準證書》。
(3)投標人具有自主研發(fā)并由國家版權局頒發(fā)的稱重類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
6.3、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7、招標文件獲取:
7.1、凡有意參加本項目的投標者,請于2018年 5 月 7 日起至2018年 5 月 11 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整,下午 14:30至17:00 整(北京時間,節(jié)假日休息)持個人身份證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人持授權委托書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以及招標公告中投標人資格條件證明文件到湖南聚興順項目管理有限公司購買招標文件,以上資料需提供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一份。
7.2、招標文件售價: 500元,售后不退。
8、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及地點:
8.1、投標截止:2018年 5 月 28 日14:30時止,超過截止時間的投標將被拒絕(☆)。
8.2、開標時間:2018年 5 月 28 日14:30時。
8.3、開標地點(遞交投標文件地點):益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湘運大廈二樓)(開標地址)。
8.4、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須準時到會,出示身份證原件并簽名以示出席;否則,其投標將被拒絕。
8.5、逾期送達或者不按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采購代理機構將拒絕接收。
9.本項目投標保證金:
9.1投標保證金的金額(人民幣):叁萬元整(¥30000元),由投標人基本賬戶轉入投標保證金的托管賬戶。
9.2交納方式:銀行轉賬、銀行電匯、銀行匯票或網(wǎng)銀轉賬,從投標人基本賬戶一次性足額轉入到投標保證金托管專戶管理,以現(xiàn)金方式提交的投標保證金無效。
9.3投標保證金賬戶獲取方式:投標人應按照《公共資源交易保證金電子化管理操作指南》自行在益陽公共資源中心網(wǎng)站 (網(wǎng)址: http://www.yy-ggzy.com)對應招標公告中自動獲取本項目(標段)投標保證金子賬號。在提交投標保證金時,應按照所獲取的信息正確填寫保證金子賬號,不得填寫項目及標段名稱。投標人遞交投標保證金后可登陸益陽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wǎng)站點擊“保證金查詢”按鈕查詢保證金到賬情況。
9.4投標保證金的交納截止時間:2018年5月28日14時30分(北京時間)前到賬,以銀行到賬為準,開標時現(xiàn)場查驗。
9.5對于未按規(guī)定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招標人將視為不響應招標而予以拒絕。
9.6項目出現(xiàn)招標失敗(流標或廢標)情況的,投標保證金將即時退還至原交納賬戶。重新組織招標時,投標人應當重新獲取投標保證金賬號,并按新賬號交納投標保證金。
10、采購項目聯(lián)系人姓名和電話:
采 購 人:益陽市大通湖區(qū)公路管理局
地 址:益陽市大通湖區(qū)河壩鎮(zhèn)大通湖大道225號
聯(lián) 系 人:肖先生
電 話:13762709278
代理機構:湖南聚興順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益陽市梓山西路太古城A座11樓
聯(lián) 系 人:曾弦
電 話:0737-2788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