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株洲市交流干部周轉住房10KV高低壓配電工程已由株洲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株發改審[2017] 89 號文批準建設,建設資金為市財政資金。招標人為株洲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招標代理機構為中五環(湖南)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株洲市交流干部周轉住房10KV高低壓配電工程
2.2建設地點:株洲市天元區珠江北路北側。
2.3工程概況:本工程項目位于株洲市天元區珠江北路北側,規劃11路南側,西側毗鄰株洲市軍分區新營院,工作內容為株洲市交流干部周轉住房變壓器、高低壓進線柜、計量柜、出線柜,主、備供源電纜及室外電纜保護管敷設、室外環網柜安裝等。
2.4工期要求:45日歷天。
2.5質量要求:達到國家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工程標準,一次交驗合格。
2.6保修要求:根據國務院2000年第279號令及招標文件相關規定實行保修。
2.7招標范圍:設計施工圖范圍內全部內容(具體詳見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企業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處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業須按照湘建建【2015】190號文件要求辦理省外入湘企業基本情況登記(以“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網”查詢為準)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記證(處于有效期內)。
3.2 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叁級及以上企業資質,同時具有電力行業部門頒發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裝、承修、承試均要求五級及以上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處于有效期,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
3.3 擬任項目負責人具有機電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無在建工程;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其他人員具體要求詳見本項目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0.15.1項要求。
3.4 本招標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5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工程的投標,否則,其投標均無效。
3.6 施工企業注冊地在株洲市行政區域范圍(含各縣市區)以外的,投標時需提供由株洲市國家稅務局或株洲市稅收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開具在我市行政區域范圍(含各縣市區)內的納稅信用情況證明原件。
4.評標辦法及資格審查方式
4.1本工程資格審查方式為開標后資格審查。
4.2本工程評標辦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號文件中的綜合評估法(I)。
5、投標保證金
投標保證金的金額為:人民幣肆萬元整,投標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為投標截止時間,具體要求詳見本項目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3.4.1項規定。
6、招標文件的獲取及澄清答疑發布
6.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從2018年 8 月 10 日至2018 年 8 月 30 日 10 時 00 分(北京時間,下同)止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www.zzzyjy.cn)進行下載/獲取招標文件、圖紙、工程量清單及澄清答疑文件,通過網絡下載的上述相關文件與書面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400元,遞交投標文件時繳納。
6.3 澄清答疑采用網絡發布方式。招標人對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澄清答疑均在株洲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上發布,投標人自行下載。
6.4 投標人應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上下載/獲取招標文件、圖紙、工程量清單、招標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關招標資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標人應及時關注網上相關招標信息,如有遺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載或下載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標失敗或損失由投標人自行負責,招標人概不負責。
7.投標文件的遞交
7.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及開標時間為2018年 8月 30 日10 時 00 分,地點為株洲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株洲市牛家牌路111號)六樓開標室(詳見電子指示屏)。
7.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或投標人未按本項目招標公告第6.1款規定獲取招標文件的,招標人將拒收。
7.3投標人的授權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須親自到場參加投標,授權委托代理人必須為本項目的擬任項目負責人。
8.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湖南省招標投標監管網、株洲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上發布。
9.行政監督
本次招標項目接受株洲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依法實施的行政監督。電話:0731-28686070
10、聯系方式:
招 標 人:株洲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
地 址:株洲市天元區黃河南路455#財政大樓八樓
聯 系 人:黃積勝 電 話:17707330563
招標代理機構:中五環(湖南)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區廬山路廬山戀綜合樓24樓
聯 系 人:劉寧 聯系電話:0731-28828879、18007415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