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豐縣政務服務大廳改造提升項目,已由相關部門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豐縣人民政府行政服務中心,建設資金為財政撥款。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豐縣政務服務大廳改造提升工程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豐縣政務服務大廳;
2.1.2建設規模:建筑面積約1600㎡,合同估算價150萬元;
2.1.3工期要求:45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19年4月10日,竣工日期:2019年5月25日;
2.1.4 質量要求:合格;
2.1.5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2.2招標范圍:包括拆除工程、裝飾工程、安裝工程,詳工程量清單內容。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資質貳級及以上,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取得《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⑴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a.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b.將本人執(職)業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⑵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省外工程自停工之日起超過90天),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項目負責人不得在其他項目中擔任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檢員、安全員、施工員任一職務(綠化養護、市政養護工程除外)。
⑶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者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3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其中“近三年”是指自2016年3月1日(含)以來;
3.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5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須取得《徐州市建筑業企業信用管理手冊》;
3.6失信被執行人懲戒執行蘇信用辦〔2018〕23號文件;
3.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8本工程實行電子化招投標,投標人及擬選派項目負責人(注冊建造師)必須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工作平臺”中備案。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19年3月21日至2019年4月1日14時30分。
4.2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江蘇CA數字證書”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獲取;
4.3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是指:徐州電子化招投標系統(http://218.3.177.168/xzhynew/);
4.4招標文件每套售價250元,售后不退。
5.投標截止時間
5.1 投標截止時間為:2019年4月1日14時30分。
5.2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資格審查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7.評標方法
本次招標采用合理低價法,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8.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資源交易網(www.xzggzy.com.cn)上發布。
9.其他
9.1投標人存在串通投標、以他人名義投標、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行為,或者無正當理由放棄投標、中標資格,招標人有權拒絕退還其投標保證金;
9.2投標人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除項目負責人外)的配備在投標階段不需明確,合同備案時按蘇建建管[2017]236號文執行。
10.聯系方式
招 標 人:豐縣人民政府行政服務中心 招標代理機構:豐縣中陽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豐縣人民政府行政服務中心二樓 地 址:豐縣工農路3016號
聯 系 人:董超 聯 系 人:鄭淑聞
電 話:15862212345 電 話:051689249200
2019年3月21日